| 政府费用 | 加元(适用香港/北京申请) | 人民币(适用北京申请) | 港币(适用香港申请) |
| A.移民申请费(该项收费申请不成功政府不退还) | |||
| 主申请人 | $550 | ¥3795 | $3850 |
| 配偶/普通法伴侣/年满22周岁的受赡养子女 | $550 | ¥3795 | $3850 |
| 22周岁以下受赡养子女 | $150 | ¥1040 | $1050 |
| B.登陆费(或称永久居住权费,该项收费申请不成功政府可退还) | 好消息:2006年5月3日零时起,登陆费大幅下降,从975加元降至490加元,移民成本进一步降低 | ||
| 每位申请人(未婚的受赡养子女无须交登陆费) | $490 | ¥3385 | $3430 |
| 说明:申请无论被拒签还是被撤销,加拿大政府收取的申请费均不退还。加拿大移民局收取申请费是用来支付受理你的申请过程中所需要的费用,因此,即使你的申请没有成功,申请费也是不退还的。而登陆费是可以退回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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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使用人民币(RMB) 支付申请费(适用于向加拿大北京领事馆递交申请) 用人民币付费可使用中国邮政汇款单(PMO)或在加拿大使馆收费处支付现金。 加拿大使馆只接受数目准确的汇款单,该汇款单必须汇寄给"加拿大使馆签证处"。你还必须在汇款单(PMO)上用中文和拼音明确标出你的姓名,同时还应清楚地标明你的出生年月日。一份清晰的汇款收据复印件应作为你的付费证明附于申请内。当购买中国邮政汇款单时请不要使用密码。 2.使用加元(CAD) 支付申请费(适用于向加拿大香港/北京领事馆递交申请) 用加元付费可使用国际保付支票,国际银行汇票,国际汇款单或在加拿大使馆收费处支付现金。 国际保付支票,国际银行汇票和国际汇款单必须有一年的有效期并能在一个指定的加拿大银行分支机构进行流通。 3.使用港币(HKD) 支付申请费(适用于向加拿大香港领事馆递交申请) 用港币付费可用1、信用卡(MasterCard、VISA卡或Diner's Club);2、金融票据,比如:银行开出的支票、保付支票、银行汇票、汇票;3、EPS直接借记(只限于香港当地的银行卡),要亲自付款。如果用金融票据,受付银行必须位于香港。 注意:不接受由中国银行在中国大陆地区分行签发的金融票据(只接受中国银行在香港分行签发的金融票据)。 | |||
备注:加元与人民币的汇率按1:6.9的比例计算;加元与港币的汇率按1:6.3的比例计算(这是目前的汇率,该汇率会随外币市场汇率的情况变化而变化),您可以选择人民币或加元向加拿大政府支付申请费用,用人民币支付可以省去兑换的手续,稍方便些。 | |||